商家广告语 过于绝对化引纠纷 |
发布:2015/12/24 |
江阴广告公司讯 记者梁东婕通讯员梧桦报道“正品薏苡米煮粥稀饭早餐最佳选择”,由于广告语过于绝对化,误导消费者,为此,消费者维权要求退款并做相应赔偿,经五华区工商局调解后得以退款。 接到转办件后五华工商局由商广科牵头,消保科配合对该举报进行调查处理。经查,举报人反映情况属实,五华工商局根据云南省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公布适用“三步式”行政执法程序行政处罚项目的通知精神,责令店商整改。因该店商不构成欺诈消费者的行为,举报人要求500元赔偿不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规定,不予支持。 五华工商局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介绍,随后经上网跟踪查阅证实,被举报店商已经进行了改正并称已向举报人退款。 【江阴广告新闻来自互联网,文章所述观点并不代表本站观点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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